焚烧牲体、玉帛等以祭天称为燔柴,把牺牲等埋入地里以祭地称为瘗薶。
8.038 祭山曰庪县82,祭川曰浮沉83。
82 庪县(ɡuǐ xuán):埋藏或悬挂祭品以祭山。庪,埋藏。县,“悬”的古字,悬挂。郭璞注:“或庪或县,置之于山。《山海经》曰‘县以吉玉’是也。”邢昺疏:“庪县,祭山之名也。庪,谓埋藏之……县,谓县其牲币于山林中,因名祭山曰庪县。”
83 浮沉:投祭品于水中以祭川。郭璞注:“投祭水中,或浮或沉。”
埋藏或悬挂祭品以祭山称为庪县,投祭品于水中以祭川称为浮沉。
8.039 祭星曰布84,祭风曰磔85。
84 布:布散祭品于地以祭星。郭璞注:“布散祭于地。”
85 磔(zhé):分裂牲体以祭风。《公羊传·僖公三十一年》:“山川有能润于百里者,天子秩而祭之。”徐彦疏李氏(巡)曰:“祭风以牲头蹄及皮破之以祭,故曰磔。”
布散祭品于地以祭星称为布,分裂牲体以祭风称为磔。